案例傳達理念 欠缺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,侵害他人權益,實屬不該! 案例宣示重點 公司代表人指示不知情員工,使用重製、公開傳輸的手段侵害本公司著作權,法官除了判處刑罰,甚至在判決內直指行為人不應該欠缺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觀念! 裁判字號: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中智簡字第 7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:民國 110 年 12 月 14 日 裁判案由:違反著作權法 判決書檔案: